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9:55:38
女性三期是指 孕期、产期和哺乳期。这三个阶段是女性生理周期中的关键期间,女职工在这三期享有特殊劳动保护。
指妇女怀孕期间,通常从末次月经的第一天开始计算,直到产前15天为止。
指妇女生育期间,包括正常生育产假98天(产前15天+产后83天),难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此外,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指从婴儿出生到1周岁之间的期间,产假结束后至婴儿满1周岁之日,每天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在这三期单方面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特殊生理期间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