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10:51:08
街道产假的时间主要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具体规定如下:
难产的情况下,产假增加15天。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流产情况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此外,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职工增加六十日产假,配偶享受不少于十五日陪产假,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各享受每年累计不少于十日育儿假。
因此,街道产假至少为98天,具体天数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或机构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