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05:13:38
关于外出就业补助的标准如下:
对于脱贫劳动力在同一用工单位累计务工6个月以上,且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6个月的稳岗补助。
农村劳动力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和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的标准均为100元/人,补贴时间到2025年12月31日。
对累计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给予稳岗补贴,标准为500元/人/年。其中,交通补助标准为盟内务工300元/人/年,盟外务工500元/人/年;稳岗补贴标准为500元/人/年,两项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对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落实人社部门一次性的交通补贴的基础上,给予每人2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建议:
脱贫劳动力在同一用工单位累计务工6个月以上且平均月工资达到1000元以上的,可以申报200元/人/月的稳岗补助,最多6个月。
跨省务工的脱贫劳动力可以申报100元/人的一次性交通补贴和100元/人的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补贴时间至2025年12月31日。
累计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的脱贫劳动力,可以申报500元/人/年的稳岗补贴,同时还可以根据务工地域申报300元/人/年或500元/人/年的一次性交通补助,两项补贴不可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