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9:28:09
2016年,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 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此外,各地区可能根据自身情况对产假天数有所调整,例如增加奖励假30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