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23:01:08
知识产权优先权是指 专利申请人就其发明创造第一次在某国提出专利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又就相同主题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其在后申请以第一次专利申请的日期作为其申请日,专利申请人依法享有的这种权利。
具体来说,专利优先权分为国内优先权和国际优先权:
又称为“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又向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但我国优先权制度中不包括外观设计专利。
是指专利申请人就相同主题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这是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便于缔约国国民在其本国提出专利或者商标申请后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
专利优先权的目的在于排除在其他国家抄袭此专利者,有抢先提出申请,取得注册之可能。通过享有优先权,专利申请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以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日为判断新颖性的时间标准,从而保护其发明创造成果。
使用优先权时,申请人需要在申请时提出书面声明,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第一次提出的专利申请文件的副本。如果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专利文件副本,则视为未要求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