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9 23:25:43
执行部门是 负责执行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机构。其具体职责包括:
执行本院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
执行法律规定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其他法律文书。
对执行异议、被执行主体的变更、追加进行审查。
依照法律规定实施查封、扣押、冻结、扣划等措施,对妨害执行行为人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协助办理其他法院委托的执行工作。
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则强制执行。
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当事人或其他人员以及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对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而拒不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对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负责将审判庭作出的裁判文书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内容执行到位,兑现申请人权益。
执行部门的工作是法院工作环节的最后一步,确保法律文书得到实际履行,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