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7:54:09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 注册商标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因此,商标没有使用保留三年就会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具体来说,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
1.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2. 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
3.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
4. 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因此,为了保持商标的有效性,商标权利人需要确保在商标有效期满前完成续展手续,否则商标将会被注销。同时,商标权利人还应该妥善保存商标的使用证据,以备在商标被撤销时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进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