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1:00:44
复员军人是指 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1. 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的参加者,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经组织批准复员的人员。
2. 在乡的红军失散人员也按复员军人对待。
3. 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文职干部暂行条例》规定的退出现役条件,本人自愿作为复员安置,以及有严重错误丧失干部条件不宜作转业安排,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复员军人的安置政策是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发展,相关政策和称谓可能有所调整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