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01:36:04
控制权的持股比例标准如下:
持股比例 超过67%,则该股东有权决定公司包括重大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在内的一切事项。
持股比例 超过51%,则对公司日常经营中除重大事项外的绝大多数事项有决定权。
持股比例 达到34%以上,则对公司重大事项拥有一票否决权,因为股东会若需要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持股比例 达到20%,则股东需要按照权益法对该投资进行会计核算。
持股比例 达到10%,则拥有申请法院解散公司和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权利。
持股比例 超过25%,则外国投资者可以享受外商投资企业待遇。
持股比例 达到30%,则可能触发上市公司要约收购。
持股比例 达到5%,则构成重大股权变动警示线。
持股比例 达到3%,则拥有临时提案权。
持股比例 达到1%,则拥有代位诉讼权(亦称派生诉讼权)。
综上所述,持股比例与控制权的关系并非绝对,还需结合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