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09:59:43
失信名单的发布主要涉及以下部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负责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人民法院还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法院公告栏、网络等多种方式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报给政府相关部门,如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供这些单位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还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通报给金融监管机构与金融机构,这些机构可以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将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提供。
除了上述主要部门外,其他部门如税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等也可以根据自身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对特定领域内的失信行为进行认定和纳入失信黑名单。
综上所述,人民法院是失信名单的主要发布部门,同时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征信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也参与失信名单的认定和发布工作。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一个多层次、全方位的信用惩戒体系,旨在打击失信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