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0:06:08
初中转学需要办理的手续主要包括:
学生监护人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联系单”。
监护人持“转学联系单”和相关材料到本区教育局联系,教育局核准后安排接收学校。
接收学校在“转学联系单”上加盖学校公章。
监护人持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转学联系单”到原就读学校开具“转学证明”。
转入学校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转出学校应及时转出学籍档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
可能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户口本和学生本人身份证(或儿童证);
房产证或合法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
《中小学生转学插班学位申请表》;
计划生育证明(如适用);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如家长工作调动证明、家庭户口迁移证等。
请注意,具体手续可能因地区教育局的规定和学校的实际操作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