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1:26: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九条的规定,以下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1.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2.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3. 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4. 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5. 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此外,新能源汽车在特定条件下也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PHEV)和燃料电池车。
需要注意的是,免税政策可能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并由国务院规定减征或其他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