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7 17:02:20
法官的着装规范是为了体现司法形象和干警的精神风貌。以下是法官根据不同场合应如何打扮的指南:
夏季着装
短袖夏服:
浅灰短袖衬衣配夏裤(裙),上衣外穿。
佩戴小法徽,不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
春秋及冬季着装
春秋服:
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
领带下沿应与皮带扣位置大致相当。
冬服:
上身内穿白色长袖衬衣,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
领带下沿应与皮带扣位置大致相当。
男士制服:
法徽佩戴于上衣左胸驳头装饰扣眼处。
女士制服:
法徽佩戴于与男士相同位置。
法袍着装
开庭审判:
内穿白色长袖衬衣,系审判专用制式领带。
领带下沿应与皮带扣位置大致相当。
其他场合:
法袍通常用于法官任命或授予法官等级仪式、重大外事活动、法律纪念或庆典活动。
鞋子
制服搭配:
应着黑色皮鞋或其他深色正装鞋。
不得趿鞋、卷裤脚。
徽章佩戴
法徽:
审判人员在法庭内履行职务时佩戴5公分大法徽。
法院干警在其他场合执行公务、参加集体活动、会议及大型集会时佩戴2.5公分小法徽。
其他注意事项
禁止混穿:
同一场合不得混穿不同制式服装。
制服与便服不得混穿。
禁止不穿衬衣:
不得在春秋服或冬服时不穿衬衣或衬衣领外翻。
禁止法袍不整:
法袍不得皱皱巴巴、卷袖子。
不得敞开领口。
禁止随意放置法袍。
以上指南根据最新的发布信息整理而来,确保法官的着装既规范又符合司法形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