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11:24:00
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5个方面首次对涉企行政检查作出系统性、全面性规范,旨在破解“检查多、频次高、随意性强”等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今天上午,省政府办公厅再次发布部门解读文件,进一步就《实施意见》的背景、原则及实施内容进行解读。
政策背景:落实国家部署,回应企业关切
近年来,国家层面多次强调规范涉企执法行为,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202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国务院办公厅同年12月印发《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首次从国家层面对涉企检查作出全面部署。山东省《实施意见》结合本省实际,吸收浙江、上海等地经验,广泛征求企业意见后形成,是落实国家政策、优化地方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核心原则:聚焦问题、突出创新、数字赋能
本次《实施意见》起草坚持四大原则。首先,坚持问题导向,针对“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等乱象,靶向制定措施,从源头遏制无依据检查。其次,坚持全面规范,覆盖检查主体、事项、程序、监督等全流程,确保国家要求落地。再次,坚持地方特色,打造“事前备案、扫码入企、全程留痕”模式,推行“一业一册”行政指导清单,为企业提供依法经营指引。与此同时,要体现数字赋能,建设全省涉企检查“一张网”,实现检查计划协同、预警、监督和企业评价,提升精准性。
重点措施:5大措施规范涉企检查为企业“减负”
《实施意见》主要聚焦5个部分,强调清单管理、计划统筹、程序严控,同时提到“无线索不检查”,压减检查次数,着力为企业减负。
《实施意见》提出,要坚持清单管理,编制全省统一涉企检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主体、依据,杜绝无依据检查。制定“一业一册”行政指导清单,整合行政许可、处罚、信用修复等信息,帮助企业规避违法风险。
要坚持计划备案,各级执法机关每年3月底前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无线索不检查”。严控专项检查,确需开展的需备案并公布,杜绝“一人生病、大家吃药”式检查。
要实现程序规范,依托“山东通”平台全流程管理检查行为,执法人员需“扫码入企”,企业可通过“爱山东”反馈意见。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跨部门联合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扰企频次。
要改革检查方式、压减检查次数,深化“综合查一次”改革,深化分级分类监管改革,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鼓励、支持各地各单位通过数据分析、图像识别、行为检测等方式,逐步推进以在线监管、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
要构建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质效,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企业接诉即办平台等渠道广泛收集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针对企业多次投诉举报应当处理但怠于履行职责等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查办督办等措施纠治“乱检查”行为,建立典型引领和负面通报制度依纪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记者:张帅 编辑:刘丹 校对:杨荷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