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家电百科 实时讯息 常识
您的位置: 首页 > 实时讯息 >

检察机关依法对李钺锋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18 10:05:00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委员会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钺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钺锋,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钺锋利用担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相关文章
重庆市2025年高招办法公布 普通类部分批次志愿设置有调整
2025-05-12 18:56:00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肖捷率团访问土耳其
2025-05-12 03:33:00
迎泽区首届初中生法律知识竞赛举行
2025-05-10 07:15:00
中国发布丨《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于5月20日正式实施 创下多个“第一次”
2025-05-08 12:12:00
太原市第三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持续推进
2025-04-29 08: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