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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可以鉴定工伤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5:05:38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工伤认定的核心情形,要求伤害发生在工作时间内,并且是由于工作原因导致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这包括在工作开始之前和结束之后的一段时间内,从事与工作直接相关的准备工作或收尾工作。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种伤害包括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的暴力、意外等伤害,且这些伤害与工作有直接关系。

患职业病的。职业病是指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这包括因工出差或临时外出办理业务时,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导致下落不明。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这种伤害发生在职工从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上,并且职工对事故不承担主要责任。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用于涵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中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建议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工伤认定,确保工伤认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同时,职工也应当了解自己的权益,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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