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6:20:08
扬尘污染的监管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对本行政区域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企业物料堆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石材加工、矿山开采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房屋拆除工程、绿化建设和养护工程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弃置场、城市道路保洁、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拆除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港口、地方铁路、国省公路、水运、民用机场等交通运输领域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储备土地的裸地、矿山开采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基本建设工程文物考古调查、勘探,考古发掘、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等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扬尘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建议根据具体扬尘污染的类型和发生地点,向相应的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以便更有效地进行管理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