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31 11:52:09
截至2024年10月9日起,长春市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已经统一调整为 15%,不再区分首套和二套住房。此项政策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城市政府调控要求而作出的调整。
因此,如果您计划在长春市购买住房,无论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15%。这一政策调整旨在更好地支持城乡居民的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