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6:39:46
租房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
户籍地证件照信息
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权属证书或房屋来源证明
如果是共有房屋,则需提供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如果是代理人出租,则需提供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若房屋产权所有人已死亡,则需提供法定继承人已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私有居住房屋时需要)
身份证
户籍地证件照信息或法人资格证、营业执照(如承租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境外人员需提交护照或回乡证明
境外单位需提交国家安全局批准的有关文件
承租人如果是单位,则需提供单位或组织的有效证件
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房屋所有权证、国土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委托书(如非房东本人出租房屋时需要)
租赁许可证(某些情况下需要)
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审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建议:
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签订租房合同前,务必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证件和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如涉及共有房屋或委托出租等情况,需额外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留意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完成租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