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3:28:08
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期限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来执行,具体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征信中的保存期限为两年。这意味着,一旦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信息将在该名单上保留两年时间。
如果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严重妨碍、抗拒执行,并且情节严重,或者具有多项失信行为,那么其失信信息的保留期限可以延长一至三年。这种情况下,失信黑名单的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五年。
如果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综上所述,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记录期限一般为2年,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延长至5年,并且如果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或纠正失信行为,该记录有可能被提前删除。
建议:失信被执行人应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以避免信用记录进一步恶化,并影响日常生活和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