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0:37:08
宅基地确权需要以下签字:
宅基地确权签字应由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人签字。如果是家庭共有宅基地,通常由家庭代表签字,这个代表一般是户口簿上的户主,但也可以是家庭内部协商确定的其他家庭成员。
如果宅基地是家庭共有的,除了户主外,其他家庭成员也需要签字同意。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存在原房主,其签字能进一步确认相关事实和权属状况,有助于保证确权工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但具体是否一定需要原房主签字,要依据当地的确权政策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申请宅基地确权时,需要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村委会同意后填写《宅基用地呈批书》,并由村委会成员签字盖章。
乡镇政府会对宅基地进行勘测和审查,审查合格后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县国土资源局资料审核通过后,报县政府审批,并在审批表上签字。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需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总结来说,宅基地确权需要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家庭其他成员、原房主(如存在)、村委会成员、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县国土资源局主管领导、市(县)人民政府领导以及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的签字。具体签字人员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和实际情况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