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6:55:08
党员不得挪用以下款物:
党费是党员向党组织交纳的用于党的事业和党的活动的经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和缴纳。
社保基金是用于社会保障的专项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这些款物用于特定目的,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征地补偿款是用于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必须按时足额发放,不得挪用。
公款是指国有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用于公务活动的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
挪用上述款物是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会受到严肃的纪律处分,甚至可能构成犯罪。建议党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廉洁奉公,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