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10:21:38
适用除斥期间的主要情形包括:
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或者显失公平的合同的期间;
撤销因欺诈或者胁迫订立的合同的期间;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
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间;
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间等。
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民事实体权利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不行使相应的民事权利,则在该法定期间届满时导致该民事权利的消灭。除斥期间具有不变期间的特点,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并且其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建议在实际应用中,权利人应当注意除斥期间的起算点和期间长度,并在期间内及时行使权利,以免丧失相应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