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3:58:08
关于土地复垦的法律主要有以下几部:
由国务院于2011年3月5日发布并实施。
主要内容包括:
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规范土地复垦活动,加强土地复垦管理。
提高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对生产建设活动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采取整治措施,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
坚持“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个人负责复垦。
对于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
由国土资源部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包括:
进一步细化和落实《土地复垦条例》的有关规定。
加快推进土地复垦工作。
包括总则、生产建设活动损毁土地的复垦、历史遗留损毁土地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复垦、土地复垦验收、土地复垦激励措施、土地复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8章,共计54条。
规定土地复垦应当综合考虑复垦后土地利用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
生产建设活动造成耕地损毁的,能够复垦为耕地的,应当优先复垦为耕地。
要求土地复垦义务人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要求,与损毁土地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双方约定的银行建立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并按照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资金数额,在土地复垦费用专门账户中足额预存土地复垦费用。
由国务院于1988年发布,于1989年1月1日起施行,共26条。
主要内容包括:
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用地单位和个人承担土地复垦义务。
土地复垦费用可以列入基本建设投资或生产成本,复垦土地者可以优先取得土地使用权。
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土地复垦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由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
复垦后的土地,要经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行业部门进行验收,达到复垦标准的,才可以交付使用。
这些法律法规为土地复垦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指导原则,确保复垦工作科学、规范、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