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5:10:39
苏州的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并且在生产时仍在职。具体报销时间和流程如下:
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请报销。
在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请报销。
在手术前申请报销。
在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请报销。
具体报销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例如,顺产产假为128天,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000元,则生育津贴约为9000÷30×128 = 38400元。
一次性营养补助:顺产的,给予1500元一次性营养补助;难产或多胞胎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营养补助。
男职工护理假津贴:按照男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护理假天数计算。在苏州,男职工护理假一般为15天,若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000元,则护理假津贴约为9000÷30×15 = 4500元。
注意事项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并且符合我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才能享有生育保险报销,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
生育前一个月必须缴纳生育保险费,才能享受100%的报销标准。如果生育前一个月未缴纳,则只能按定额标准的30%支付。
建议:
建议在怀孕前咨询当地社保中心,确认生育保险的缴纳时间和报销流程,以确保顺利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