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9:46:41
当借款人未能按时偿还借款时,利息的计算方式如下:
如果双方约定了逾期利率,则按照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但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
如果未约定逾期利率或约定不明,则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
如果既约定了借期内利率又约定了逾期利率,则按照借期内利率计算。
无论是双方约定还是按照借款期间的利率计算,逾期利息的总和不得超过年利率24%。
如果逾期不执行判决书等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需要支付日万分之1.75的双倍罚息。
如果借款期间没有约定利息,到期不还则需要支付利息。
如果借款期间约定了利息,则逾期后继续支付,但同样受到年利率24%的上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提供了上述计算方式和上限的法律依据。
如果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人民法院将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规定,具体计算时还需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借贷双方的实际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