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1:43:14
房屋大修的管理主要涉及以下部门:
负责全国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监督。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修缮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房屋修缮的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组织编制城市房屋修缮的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并督促实施。
按照管理权限对房屋维修企事业单位进行资质管理,施行资质登记制度,监督实施按资质等级承接修缮任务。
组织或参与房屋维修定额的编制、修订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确保项目设置恰当、结构合理、平均先进、简明适用。
指导并督促房屋所有人落实房屋维修资金。
负责房屋维修工程的安全、质量监督管理。
组织房屋维修业务、技术的培训和房屋维修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依法调解和处理有关房屋维修的争议和纠纷。
其职责由其主管部门制定,并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负责小区房屋维修,包括指导物业申报和初审维修金申报程序等工作。
负责房屋大修基金的管理,包括资金的归集、存储、核算及使用监管。
在房管局或业主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房屋维修基金的存储和使用。
总结来说,房屋大修的管理涉及多个层级和部门的协同工作,确保修缮工作安全、有序、合规进行。具体职责划分和协作机制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