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2:48:48
当车辆被交警扣留时,车主或驾驶人应按照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处理:
首先,需要明确车辆被扣留的具体原因,如违章行为、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案件。
根据扣车原因,准备必要的文件,如个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行驶证等。
如果扣车原因是违章行为,需到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办理违章处罚手续,并缴纳相应的罚款。
在收到处罚通知后15天内,携带上述文件到车管所违法处理窗口办理取车手续。
缴纳罚款后,领取执法单位出具的放车单,然后前往指定地点提车。
车辆扣留期间不需要支付停车费。
在与交警沟通时,保持冷静和礼貌,避免发生冲突。
如果对扣车行为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申诉,如拨打122或110报警电话寻求督察的帮助。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和第八十九条规定了交警扣留车辆的相关程序和处理方式。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明确了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通过以上步骤,车主或驾驶人可以顺利完成车辆被扣后的取回流程。在整个过程中,务必遵守法律法规,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