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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办房产证哪里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5:03:43    

办理房产证应当在 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进行办理。具体办理地点如下:

镇江市本级(京口区、润州区、高新区、丁卯片区)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京口区学府路119-1号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一楼101办公室办理。

其他单位可以在京口区学府路119-1号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和润州区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二楼不动产登记交易办事大厅的非税业务窗口办理。

一般城市

房产证应该到房产管理局和土地管理局两个部门办理。当事人双方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等相关证件和资料,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

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

办理产权证在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即可。夫妻并不要求都要去,房屋产权人办理即可,但是夫妻共有的房屋需要双方都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建议您根据所在城市的规定选择合适的办理地点,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证件,以确保办理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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