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9 03:54:09
截至2024年10月1日,泉州市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 15%,不再区分首套房和二套房。此外,自2024年10月15日起,泉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也有相应调整:
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为20%。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
因此,在泉州市购买住房的首付比例主要取决于您是首次置业还是二次置业,以及您是否选择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置业且不选择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首付比例最低为15%;首次置业且选择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次置业或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非保障性住房的情况下,首付比例最低为20%;二次置业且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情况下,首付比例最低为15%。
建议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贷款条件,选择最合适的首付比例和贷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