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8 20:26:21
在合并欠条的情况下,举证应遵循以下原则和步骤:
当事人应收集和提供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这包括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例如双方的录音、聊天记录等。
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这些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借据、收据、欠条:这些债权凭证应详细描述借款的金额、日期、还款期限等关键信息。
录音、聊天记录:这些电子数据可以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和沟通情况。
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等,可以提供额外的证明力。
出借人在起诉时,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如果欠条上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如果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可以选择仅起诉借款人或同时起诉借款人和保证人。法院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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