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26:12
开具未婚声明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和公章。
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
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会提供草案表格,填写个人信息。
将填写好的表格和准备好的文件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在线填写并下单。
核对证明表的信息,确认无误后即可领取未婚证明。
此外,如果需要将未婚声明进行公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
申请人户口本
未婚声明书(需在公证时当着公证员的面签字确认)
请注意,不同国家或地区对未婚声明公证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