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5:43:08
37日通常指的是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天,包括最初的3天拘留和随后的34天(在特殊情况下可能延长至37天)。
需要注意的是,这37天是指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总天数,包括节假日和周末,不需要扣除这些时间。此外,在这37天内,公安机关必须通知犯罪嫌疑人的家属,除非有特殊情况不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