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7:52:58
毕业生档案的转移主要依据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和去向来决定。以下是具体的转移方式和步骤:
如果就业单位要求转递档案,毕业生应按照单位的要求将档案转递至单位或单位指定的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如果就业单位未要求档案,毕业生可将档案转递至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公共人才服务机构)。
暂未就业的毕业生可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也可以选择在原高校保留两年。
档案应由学校直接转递到工作所在地或户籍地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档案应由学校直接转递到工作单位或定向单位。
在超大城市就业的毕业生,具体政策需要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毕业生离校前,学校会整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奖惩记录等材料,并形成完整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学校会根据毕业生填写的毕业去向登记信息确定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内容,并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
档案和转递单一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渠道寄出。档案在就业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存档的,应及时转递至户籍地,或根据新工作单位性质,转递至新工作单位或新就业地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毕业生可以通过关注当地人社部门的微信公众号,找到相关模块进行档案接收服务的查询和办理。
档案转递最终以毕业去向登记信息为准,不接受学生个人口头私自更改档案去向的行为。
档案转递可以通过EMS或机要两种寄递形式寄送到相关机构。
建议:
毕业生在毕业前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的就业去向,以便及时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如果选择将档案转递至高校保留,应注意保留期限,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递。
对于需要转往外地单位或户籍地的毕业生,应提前联系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或人社局,了解具体的接收要求和流程,以确保档案能够顺利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