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1:23:43
燃气的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具体如下:
建设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燃气公司属于当地住建局管理。
住建局负责燃气设施保护、燃气违规违法行为的制止和强制执行。
安监局负责监督管理燃气公司,确保其安全运作。
工商部门负责监督市场,处理燃气公司乱收费等问题。
城管部门负责燃气设施保护的监督和执法,例如违规占压燃气管道建筑的拆除。
物价部门负责天然气价格的监管。
建议
居民在使用燃气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先向燃气公司反映,若无法解决,可以向住建局或安监局举报。
遇到燃气公司乱收费等问题,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
燃气工程竣工后,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公安消防、劳动等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合格后发放《燃气工程设施使用许可证》,方可投入使用。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燃气的安全、合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