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2:04:08
退检,即 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或出庭公诉过程中,发现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不符合起诉条件时,将案件依法退回侦查机关或侦查部门,要求进一步查清事实和补充证据的诉讼活动。这一程序是刑事诉讼中为了确保案件质量,防止错误起诉而设立的重要机制。
具体而言,当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证据不足或事实不清,会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期间,侦查机关需对遗漏的证据进行补充,并对相关事实进行进一步查清。补充侦查完毕后,侦查机关将重新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个过程可能会在检察院和侦查机关之间反复进行,直到检察院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起诉条件为止。
需要注意的是,退检与退侦在法律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退检意味着免于起诉,而退侦则是为了补充证据。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如果认为证据收集存在合法性疑问,可以要求侦查机关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但这并不等同于退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