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5:28:38
社保所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负责辖区内居民社保医保的参保和缴费工作。
负责退休人员的资格认证工作。
负责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障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工作。
负责慢性病办理和大病二次补助的办理工作。
负责养老验证的宣传和办理工作。
协助做好辖区内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金的缴纳工作。
负责各类报表的统计、汇报、分析和上报工作。
代理社会保险部门的部分职能,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业务。
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稽核和运营管理。
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和监督。
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包括追偿垫付的社会保险基金等。
促进再就业,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
负责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包括养老金发放、生存状况调查等。
协助开展健康档案建立、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指导和保健工作。
综上所述,社保所作为社保局的下属单位,承担着社会保险的登记、管理、服务、监督和基金运营等多重职能,旨在保障辖区内居民的社保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