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22:44:38
工伤认定应由 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具体来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按时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此外,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在收到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因此,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均可向其提出申请,并由该部门负责最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