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04:22:38
赠与公证应当在 赠与人的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如果赠与的是不动产,也可以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受理。
办理赠与公证时,申请人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的复印件)。
2. 赠与书。
3. 赠与物的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 如果赠与物为共有财产,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5. 如果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
6. 如果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建议在办理赠与公证时,提前咨询当地的公证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完成公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