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58:22
工伤工资的规定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具体如下: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原工资福利待遇一般是指工伤职工在受伤前正常出勤情况下应得的工资和福利,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所有正常工作时可获得的报酬。
计算方法:
如果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如果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如果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者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时长: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伤残津贴等相关待遇。
如果工伤职工不能胜任原工作,单位可以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伤残津贴计算:
一次性工伤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般情况下,一次性工伤津贴=原工资×伤残等级系数。
伤残等级系数的计算方法如下:一级伤残系数为1,二级伤残系数为0.9,三级伤残系数为0.8,以此类推。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应当以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工资扣除月加班工资的剩余工资为准。如果尚未工作一年,以实际工作时间的月平均工资扣除月加班工资的剩余工资为准。
工资的范围应当是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规定的包括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在内的劳动者应得工资。
职工在工伤期间的工资,其实也就是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按受伤前工资标准支付。
工伤期间的工资按原标准发放,法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综上所述,工伤工资的规定主要包括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的计算方法和评定伤残等级后的工资计算标准,同时明确了工资范围的确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基本生活需要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