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03:56: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应当举行听证会:
1. 较大数额罚款;
2. 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或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3. 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许可证件;
4. 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或限制从业;
5. 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6.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如果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并且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此外,如果案件比较重大复杂或可能带来重大影响,即使不涉及上述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也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举行听证会,以保障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