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8:04:26
在交通事故中,次要责任方通常需要承担总损失的30%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方式如下:
双方均为机动车辆时,各自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互赔对方损失,不足部分按7:3比例分摊。
机动车负主要责任时,主次责任比例为8:2,机动车承担8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负次要责任时,主次责任比例为6:4,机动车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双方均为非机动车辆或行人时,所有损失按照7:3的比例分摊。
首先由交强险负责赔偿交强险所能涵盖的损失;
其次由商业三责险对交强险赔偿不足的部分进行补充;
再次由商业车损险对对方赔偿完毕后仍有不足的己方车辆损失进行赔偿;
最后由商业车上人员险对对方赔偿完毕后仍有不足的己方车上人员受伤损失进行赔偿。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应先确定各自的责任比例,然后按照上述原则进行赔偿,确保赔偿过程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