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6 11:32:43
工伤报销主要归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具体来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和第五条的规定,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下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在实际操作中,单位应当首先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完成申请。一旦工伤认定完成,相关费用报销手续可以由单位的人力资源部或财务部负责办理,但具体报销流程和最终审核还需通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建议您在处理工伤报销事宜时,先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通过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获取详细指引,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