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08:26:07
给车报废的流程如下:
机动车所有人需携带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
若车辆为单位所有,则需提供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事故车辆需携带证明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并等候通知收费及收车牌。
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后,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并进行照相、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支付残值。
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确认机动车后,向机动车所有人开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并将车辆报废解体,七日内将相关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以及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注销登记,车管所审查无误后,开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业务办理完结后,机动车所有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手机端)在线下载“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电子版,或直接到车管所领取纸质版《机动车注销证明书》。
建议:
车主在办理车辆报废前,先联系当地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咨询报废事项,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若车辆存在特殊情况(如事故、灭失等),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请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