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20:58:08
公文主体是指 公文中的核心部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标题是公文的名称,用2号小标宋体字,编排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二行位置,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
主送机关是公文的主要接收者,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
正文是公文的主体部分,用来表述公文的具体内容。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编排于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
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
加盖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
加盖印章的公文,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印章中心偏下位置。
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
这些要素共同构成了公文的主体部分,确保了公文的完整性、规范性和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