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5:08:40
未经许可经营如烟草、食盐、麻醉药品等专营、专卖物品。
未经许可经营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如化肥、棉花、农药等。
非法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
买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批准文件。
未经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
未经批准非法从事保险业务。
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其他未明确列出的但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建议: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从事上述非法行为,以免触犯法律。
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必须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才能进行经营。
对于进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明等文件,应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并确保其真实性。
在进行任何经营活动时,应确保合法合规,避免涉及非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