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2:29:08
当前中国的国家税务系统主要负责征收以下税种:
对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
对特定消费品和服务的流转额征收,如烟草制品、酒类、高档消费品等。
对中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
对个人的所得收入,如工资、劳务报酬等,按照法定税率征收。
对开采和使用自然资源的单位征收。
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用于城市维护和建设。
对购买车辆的单位或个人征收。
对进出中国港口的船舶征收。
对进口货物征收的税。
对经济活动中签订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等征收。
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增值额的单位或个人征收。
对排放污染物征收的税。
对占用耕地建房或从事其他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对出口产品退还已缴纳的国内增值税和消费税。
对进口货物征收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对储蓄存款的利息收入征收。
对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征收的所得税。
对证券交易征收的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税)。
这些税种构成了中国税收体系的主要部分,涵盖了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确保了国家的财政收入。